一、区金融办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
2、配合有关部门拟定全区投融资发展总体规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化解和有效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处理地方金融市场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4、负责全区中小企业“新三板”挂牌推荐审核及指导培育工作。
5、负责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6、负责我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设立、变更、终止和日常监管。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等工作。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设行政单位 0 个;事业单位 1 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 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 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0 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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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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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
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702.5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
(3)其他收入0万元。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278.5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278.51万元)。
2016年收入10684.58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17.3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4067.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为规定用途继续使用资金。
2017年比2016年收入减少9703.5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914.86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3788.69万元。
2、支出总计981.0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7.6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15.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74万元
(2)项目支出853.4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1.95万元;二、其中其他农业支出为1.66万元;三、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为46.37万元;四、金融支出为34.14万元;四、棚户区改造资金为274.2万元、五、城乡社区支出为485.09万元。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16年支出1068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资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5.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5.36万元。项目支出10332.05万元,主要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棚户区改造支出390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支出6057.2万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10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278.51万元。
2017年比2016年节支9703.55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1.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63万元,项目支出853.41万元。比较2016年较少6235.03万元,主要为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减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120.89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5万元。是指为了履行部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包装政府融资项目等基本业务而发生的支
出。
(3)城乡社区支出485.09万元。是对我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行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
(4)农业支出为1.66万元。
(5)普惠金融发展支出为46.37,主要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6)金融发展支出为34.14,为其他金融发展支持
(7)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274.2万元。是对我区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的补助支出。
(8)住房公积金6.74万元。是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上下年比较无变化。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上下年比较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万元;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购置0用车;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累计接待0批次、0人次。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81.03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反映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挖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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