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高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为群众、企业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组织实施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

2、对审批事项进行督察、督办和统计;

3、受理服务对象对工作人员的投诉;

4、全区政务及行政审批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二)高陵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决算单位构成

区政务服务中心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高陵区政务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二、西安市高陵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773.8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5.1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无。

(3)其他收入93.9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24.8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24.87万元)。

(6)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19万元,相比2016年减少了97.37万元,原因为相比较2016年,2017年随着中心新址的装修工程的竣工,项目减少,预算收入也随之减少。

2、支出总计4773.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6.0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75.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9万元

(2)项目支出4563.1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大厅运转经费375.2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87.93万元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14.65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14.65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37万元,比上年减少了8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05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4.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了新调进人员4名,一次性奖金额度的增加造成了基本支出的增加)。项目支出280.31万元,相比较去年减少了196.45万元(相比较2016年,中心新址的装修工程已经竣工,没有了装修工程款项的支出,故项目支出减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0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0.62万元。是指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41.85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98.77万元等业务支出。

(3)税收事务支出23.46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出12.2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8.47万元,包括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187.93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4%。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 0 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4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7%,较上年决算减少2.59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22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22%,主要原因为兄弟区县学习大厅“一窗通办”、帮办代办工作进行学习交流。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2次、50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76.37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高陵区政务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样表.pdf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