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 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年末在职职工331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事业306人。离退休人员41人,独立核算单位3个,分别是: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西安市高陵区建筑管理中心、西安市高陵区房拆管理所。局本级属行政单位,独立编制事业单位西安市高陵区路灯管理所、西安市高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西安市高陵区城建档案馆和西安市高陵区村镇管理站未独立核算,全部纳入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核算。

(一)单位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编制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参与编制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参与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组织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⑶负责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统一征收城建费用;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建项目预算的审核工作及县级城建投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⑷指导管理全县村镇、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指导建设信息工作。

⑸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编制房地产开发中产权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⑹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执行资格;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招图标管理;负责执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

⑺负责建筑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贯彻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工程建设报建、建设工程招图标、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和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工程建设行政执行监察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⑻负责制定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城市化进程的协调管理和城市数字化工程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工作。

(二)单位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设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   2 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 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0  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0  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本级)

行政

2

西安市高陵区建筑管理中心

事业

3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事业

二、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0091.4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851.98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7.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414.66万元。

(2)事业收入228.5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1010.92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548.49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548.49万元)。

收入2017年10091.44万元较2016年15933.41万元减少5841.97万元,较上年减少36.66%,主要原因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减少。


2、支出总计10070.8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71.4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586.9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8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6.06万元

(2)项目支出7199.4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区域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养护、保障房建设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569.04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569.04万元)

支出2017年10070.89万元较2016年16201.53万元减少6130.64万元,较上年减少37.84%,主要原因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减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5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1.43万元,项目支出7199.45万元。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4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16.37万元,项目支出13885.16万元。2017年度决算与2016年度同指标比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89.95万元,减少31.6%;基本支出增加555.06万元,增加原因是财供人员增加、人员增资,发放年度目标责任奖;项目支出减少6685.71万元,减少48.15%,减少主要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减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653.87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大气支出192.52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系统设备的改造。

(4)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346.33万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维修。

(5)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60.28万元,用于公共设施建设支出。

(6)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912.26万元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修维护。

(7)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52.89万元,用于小区提升改造。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维修。

(8)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45.84万元,用于危房改造支出41.75万元,保障性租金补贴204.09万元。

(9)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04.09万元,用于支付符合政策人群的住房补贴。

(10住房公积金10.87万元,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6574.85万元具体情况:

(1)人员支出2579.57万元,用于单位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

(2)公用经费支出178.6万元,用于单位履职发生的日常费用支出。

(3)项目支出3816.68万元,用于特定业务发生的费用支出。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

(2)城市公共设施支出40.62万元,用于公共路灯的电费支出。

(3)城市环境卫生支出18.0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

(4)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069.72万元,用于公共路灯的电费支出457.71万元,用于城市道路建设612.01.

(5)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268.32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行费100.07万元,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1168.25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7.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8.65%。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35%。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18.49万元,主要购置公务用车,较上年决算增加18.49万元,主要原因为原有车辆时间长,运行成本高。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02万元,较去年25.84万元同比下降30.26%,较上年决算减少7.82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无变化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为四个美丽外出考察和招待茶。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考察接待1批次、30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四个美丽外出考察2934元,公务招待茶3066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74.85万元。单位按工作分工要求将预算指标细化分解到各业务科室,业务科室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工作进度,监控预算指标的执行完成情况。

四、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重要事项。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特殊车辆10辆(建住局本级)。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1套,属建住局本级集中供暖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西安市高陵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汇总)(0135030617).XLS2018年建住局决算封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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