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推动政法、综治和维稳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认真做好政法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的管理、培养、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训。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10、负责防范和处理各种邪教、“类邪教”及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邪教发展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11、负责协调全区有关邪教人员的宣传和警示教育工作及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
12、承担区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单位构成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设行政单位1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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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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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 |
行政 |
二、中共西安市高陵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82.41万元。比去年决算增加437.56万元,变化原因:人员增加、工作业务量增加。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14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3.27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19.0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 19.06万元)。
2、支出总计695.61万元。比去年决算增加469.82万元,变化原因:人员增加、工作业务量增加。包括:
(1)基本支出324.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69.28万元,公用经费5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9万元。
(2)项目支出371.1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高陵区社会大局稳定工作、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平安高陵宣传等。
(3)年末结转和结余5.8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5.87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41万元,项目支出359.19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304.70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44.19万元,是指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高陵区社会大局稳定工作、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平安高陵宣传等业务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是指2017年度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4)住房公积金19.71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财供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7年度较上年支出增加了466.81万元,变化原因:人员增加,工作业务增加。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9.28万元,公用经费55.14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万元。因我单位近两年不存在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
年同比减少0万元,因为公车改革后,我单位不存在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因我单位近两年不存在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00%,主要原因进一步加大力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1.19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我部门今后将继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压减不必要的一般性支出。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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