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单位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于2010年8月成立,为独立核算的一级单位,性质为财政拨款人民团体。我单位共有职工4人,其中2人属于财供人员,退休2人。
(一)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省市红十字会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各级及行业红十字会开展全区性活动,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救助、救护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协助政府为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组织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开展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人道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教育和培训活动;
4、宣传和普及应急救护知识,组织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培训;参与防治艾滋病、结核病等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5、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管理工作。
6、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友好交流与合作;
7、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促进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8、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9、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会募捐箱,并进行管理;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设人民团体1个,其中:财政补助单位1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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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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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区红十字会 |
人民团体 |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5.7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1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4.5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35.7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0.6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7.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6万元
(2)项目支出5.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本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21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63万元,减少了1.99%。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31.21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30.61万元,项目支出0.6万元。较上年减少0.63万元,减少1.99%,收入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业务经费减少。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具体描述)。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4万元,(是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等业务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1.86万元,主要反映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纳。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39万元,公用经费1.22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万元;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较上年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购置0用车;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21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用经费1.22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增减变化。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 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附件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附件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附件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附件5: 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附件6: 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附件7: 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8: 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附件9: 2017年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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