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惩罚犯罪活动,保护国家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一)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单位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并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法律规定的其它职权。
(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单位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 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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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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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 |
行政 |
二、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88.8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8.8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较上年增长25%,原因为案件量的增加,办案及日常经费增长。
(2)事业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3)其他收入******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187.03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实际结转和结余187.03万元)。
2、支出总计1068.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744.11万元, 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04.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6万元。 较上年增长41%,原因为人员的增加,日常经费的增长。
(2)公共安全项目支出324.3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等。 较上年增长406%,原因为案件量的增加,相关费用的增长。
(3)结余分配*******万元,主要是***************。
(4)年末结转和结余7.42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实际结转和结余7.42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8.42万元,较上年增长81%,原因为人员的增加,日常经费的增长。其中:基本支出744.11万元,较上年增长41%,原因为人员的增加,日常经费的增长;项目支出324.31万元,较上年增长406%,原因为案件量的增加,相关费用的增长。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98.44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公共安全项目支出324.3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办案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①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支出45万元;②中省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支出279.31万元;是履行等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人员经费604.5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6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收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8.98万元,较上年增加2.87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为查办案件增大,出差增多办案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减少******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批,****人次,主要内容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主要购置0用车,较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8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46%,较上年决算增加2.87万元,主要原因为查办案件增大,出差增多办案费增加。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批次、****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高陵区人民检察院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公用经费: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办案业务费:指用于检察院办理案件(业务)直接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检察院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44人,其中行政38人,事业6人。财政补助人员27人,其中遗属5人、退休20人,离休1人。退休人员均由养老中心统一管理,离休人员由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支出604.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16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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