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

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是高陵区残疾人事业的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依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履行“代表、服务、管理”三大职能。现阶段主要做好:扶贫解困、保障温饱;传授康复知识、组织康复训练;保证残疾人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开展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组织职业技术、生产技能培训、协助安排就业、扶持生产劳动;适当组织文体活动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设事业单位1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  事业单位

二、西安市高陵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650.35万元,较上年1823.79减少173.44万元,减少9.5%,减少原因为残疾人业务工作减少。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4.43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625.9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650.3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45万元。

基本支出438.9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17.8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07万元.

项目支出744.4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残疾人康复85.50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01.33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06.0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51.59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444.9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96万元,比上年334.79万元增长104.17万元,增长31.1%;项目支出744.42万元,比上年863.08减少118.66万元,减少13.7%。影响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调入形成的人员工资增长和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提高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影响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残疾人业务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行政运行409.48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8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68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132%,主要原因为业务增加,下乡业务较多。

2、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06万元,较去年同比降低82%,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累计接待1批次、1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公务用车省残联配发1辆,市残联配发1辆,购置1辆,保有3辆。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24.4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438.96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商品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超过20万元的1辆。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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