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社区受理、公示,街办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组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公示之日起公示3日(5月20日-22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如公示有异议,请向高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高陵区东二环路北段1144号)反映。
监督电话:86925988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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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社区受理、公示,街办初审、公示,区住房保障中心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组保障资格的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公示为3个工作日,自发布公示之日起公示3日(5月20日-22日),请广大群众监督,如公示有异议,请向高陵区住房保障中心(地址:高陵区东二环路北段1144号)反映。
监督电话:86925988
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