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投资融资工作;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经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建项目预算的审核工作及区级城建投资(含城建资金、财政资金、政府提供保证的使用国债、国外贷款等基金)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二)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全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物业管理等业务备案工作;负责对区域内违反房地产管理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负责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执行资格;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负责执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
(四)负责建筑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贯彻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建筑业市场准入;负责工程建设报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和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建筑工程起重机械管理及质量安全监督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
(五)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六)负责制定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城市化进程的协调管理和城市数字化工程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建立与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和档案管理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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