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李静
姓名:
李静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

负责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地震信息监测、预警和科普教育等工作。分管风险管控和综合减灾科、区地震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