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成立于2006年3月,坐落于区体育场内,主管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等职能工作。内设:办公室、社会文化体育科、市场管理科、文保旅游科,共4个科室。下属单位包括文化馆(博物馆挂靠)、图书馆、体育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剧团、文物管理所共6个基层。
主要职能:拟定全区文化、文物、体育、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文化艺术、体育、旅游、文物、博物馆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文化艺术事业,推动各门类艺术发展;负责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推动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负责全区文化市场有关行业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美术品经营活动及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行业;负责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发展事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承办全区重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体育经营活动;
组织文物资源普查、调查;指导和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文物、博物馆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博物馆相关审核、申报工作;依法监督和管理文物流通;负责文物复制品管理、流散文物征集、文物认定、定级工作;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牵头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制定旅游区、服务旅游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检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体育产业、旅游产业发展,指导各类产业基地和特色产业群建设,督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体育、旅游类会展活动,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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