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文物管理所:文物管理所成立于2020年,位于高新区南街21号,是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管理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区田野文物保护相关事务性工作;拟订全区文物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计划;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区内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的事务性等工作;承担区内文物市场的管理事务,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负责区内馆藏文物的征集、管理、安全保护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全区群众文物保护网络建设管理工作等。联系方式:029-8691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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