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科室

办公室职责

联系人:罗凯文 联系电话:029-86913475

一、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

二、负责工作制度的建立、监督、检查及落实;

三、负责会议的组织,督办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事项;

四、负责文电、机要、宣传、档案、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和接待联络等工作;

五、负责协调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六、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七、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学习培训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核;

九、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十、负责人事档案的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科职责

联系人:赵锋 联系电话:029-86913186

一、负责认真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范围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

二、依法调查、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向局领导或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三、督促、检查、指导全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办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四、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或相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五、及时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项;

六、及时准确处理上级转来的信访信件,并按要求承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

七、负责对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

八、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职责

联系人:程辉 联系电话:029-86914377

一、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离休退休的法规政策,并拟订具体办法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退职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三、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五、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政策法规;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异地安置政策的落实工作;

八、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管理科职责

联系人:李飞 联系电话:029-86916450

一、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岗位设置和聘用制;

二、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改革、职务晋升、继续教育;

三、负责区内各类人才、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

四、负责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后续管理。

就业培训科职责

联系人:冯爽 联系电话:029-86911620

一、贯彻执行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城乡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二、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三、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全区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

四、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审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五、负责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工作;

六、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

七、负责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八、拟订全区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并组织对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年审、审批事项变更,核发《办学许可证》和《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规范和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障科职责

联系人:李昆 联系电话:029-86918484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组织推动我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

二、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和企(职)业年金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基金管理办法、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落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规划及规定并指导实施;

三、落实失业保险政策、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落实工伤保险政策、负责行政区域工伤事故认定;

五、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职责

联系人:许朵朵 联系电话:029-86912883

一、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及政策法规汇编工作;

二、拟订全区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承担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

三、规范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及相关待遇,承担特殊工时制审批工作;

四、负责全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其他先进评选的协调工作;

五、指导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六、组织指导各街道、各企事业单位组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承担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并做好宣传培训;

八、监督审查行政执法情况,负责全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和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全局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全局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与基金监督科职责

联系人:高艳艳 联系电话:029-86914539

一、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金预决算;

二、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负责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与管理;

四、负责固定资产、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劳动工资和各类收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就业专项资金的拨付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六、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

七、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

八、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审计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