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郭超
职务:
党委委员、副局长
职责: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障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协助主要领导负责人事人才、社会保障、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与基金监督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社会保障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维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