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联系人:苏钢辉联系电话:029-86913117

负责机关党务、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因公出国(境)管理、教育培训、专业技术 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务效能及政务信息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协调业务科室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牵头办理12345市民热线回复;负责接待群众或单位的来信来访。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建立权力清单,规范公共服务和办事指南。承担农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系统守法诚信体系建设;牵头指导协调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负责区级农业农村和林业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优化简化工作,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组织协调审批事项的勘验、论证、审核等工作。

(二)产业规划科(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

联系人:张怡莎 联系电话: 029-86925809

负责农业农村政策综合调研,提出全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建议和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负责农村专项改革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农村改革重大项目的 申报、评审及日常督导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农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协调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具体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负责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工作方案、政策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负责组织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大项目的申报评审及日常督导检查工作。牵头组织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编制;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并牵头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全区农村社会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开展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三)农业科

联系人:刘守超 联系电话:029-86922492

起草种植业、果业和渔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果业和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发布农情信息;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开展种植业、果业和渔业统计分析。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虫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农业植物种子和新品种保护监管工作;承担以蔬菜为重点的“菜篮子”产品生产的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和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指导全区果品统一证明商标的申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果树树苗、果品生产质量工作。负责全区渔业生态环境、水生种苗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对审核、批准交易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水产养殖的科技推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特色与休闲农业发展和乡村三产融合的政策措施,协调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平衡,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和扶持项目建议,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发展工作,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和监管。

组织协调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保护、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林业项目、畜牧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和信贷的政策制定。

牵头组织协调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工作。牵头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组织实施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污染物监测;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专项监测;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安全状况普查;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及认证后监管。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农机农经科

联系人:刘国鹏 联系电话:029-86922506

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农机安全监理和试验鉴定;负责落实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职责;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

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改革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设;指导农村承包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负责农林系统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

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五)林政科

联系人:杨尔荣 联系电话:029-86922510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林业政策方针;研究制定全区林业生态环建设政策,林业发展规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要求,搞好依法行政工作;搞好各项林业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方面的规划、计划,制定有关技术操作和管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全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除主要林木良种之外其他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负责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林业行业的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受理、承办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编制、申报和审查全区林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的规划、计划及基本建设重点项目设计方案;负责组织全区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的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畜牧兽医管理科

联系人:党华 联系电话:029-86916511

起草全区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饲料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牧草及其品种生产、经营管理。负责畜禽种苗培育和监管。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开展畜牧业统计分析。起草全区兽医、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负责全区执业兽医行业职业技术鉴定及管理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政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组织动物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和事故仲裁。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政策,组织实施防治工作。负责动物防疫,检疫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拟定动物传染病防治计划和措施。指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处置突发性重大动物疫病,指导全区动物防疫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