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情况
张卜镇地处高陵区境内东南部,渭河之北。南隔渭河与耿镇相望,北与鹿苑街道、药惠管委会为邻;东与临潼区接壤。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镇人民政府担负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等职责。近年来,张卜镇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倾力打造现代城市新区,实现了一个由传统型开发乡镇向现代化城市新区转变的新跨越。
张卜镇党政机构下设“五办三站(所)”: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环境保护所)、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经济综合服务站、公共事业服务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市场监督管理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张卜镇下辖13个行政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入预算
2016年总收入预算778.27万元。
2、部门支出预算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镇人民政府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60人,其中行政20人、事业40人;财政补助人员29人,其中自收自支9人、遗属7人、六十年代1人、公益性岗位3人、退休9人。
2016年度西安市高陵区张卜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77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11万元;项目支出309.17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西安市高陵区张卜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3万元,较上年减少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较上年减少5.5万元。其主要减少原因为: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出平台作用,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核算。
附件:1.西安市高陵区张卜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
3.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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