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单位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位于高陵区城南7.5公里处,地处渭北奉正塬头,北与高陵昭慧新城、三阳塔、城市运动公园对接,东接临潼与骊山遥遥相望,西与耿镇相邻。地理位置优越,地势平坦,土地肥沃,210国道、310国道、京昆(西禹)高速公路贯穿其间,交通便利。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下设:党政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所、水利水保站、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城管执法中队。下辖13个村民委员会。
(一)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工)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街)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街办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决算单位构成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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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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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 |
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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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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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水利水保站 |
事业 |
二、西安市高陵区张卜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635.7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8.83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1,639.8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37.05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37.05万元)。
2、支出总计3635.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24.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86.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9.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7.83万元
(2)项目支出2,611.4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塬后村两户塌陷房屋拆迁费用、南郭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公楼工程、拆除塬东等6家建材厂费用、城市治理工作经费、南郭村容村貌整治经费、砖窑拆除费姬家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固兴、锦嘉等7家砖窑拆除及土地、塬东等6家砖窑土地整平资金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20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20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8.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86万元,项目支出136.00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165.94 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55 万元。是指履行单位日常维修,综治维稳,共青团保障等业务支出。
(3)事业运行236.74 万元。是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其他人大事务支出0.6万元。是反映人大选举各项支出等业务支出
(5)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1万元。是指履行等业务支出
(6)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万元。是反映单位河道及生活污水污染防治等业务工作的支出。
(7)城管执法42.85万元。是反映城管人员工资及经费等支出。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0.94万元。是反映辖区街道门头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等业务支出。
(9)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是反映单位农林人员工资的支出。
(10)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42万元。是反映单位水利人员工资的支出。
(1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7.05万元。是反映辖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支出。
(12)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58.40万元。是反映村级一事一议公益项目建设支出财政奖补资金的支出。
(13)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8.13万元。是反映村干部补助及村委会经费支出。
(14)住房公积金33.32万元。是反映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3万元,公务接待费1.8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街办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减少0万元;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23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17%。下降原因主要为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控制公务用车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8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4.62%,累计接待262批次、830人次。下降原因主要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7.03万元,支出847.03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工作。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无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2016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6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按支出功能分类)
6、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7、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8、2016年部门决算政府采购情况表
9、2016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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