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远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落实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以高标准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高效能法治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积极为通远街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工委理论学习“必学”科目,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学、带学、促学作用,深刻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先后组织集体学习及交流研讨7次,切实找准基层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和发力点。
(二)强化责任落实。带头尊崇宪法、敬畏法律、厉行法治,切实履行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法治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形成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印发《通远街道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完善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相关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新格局,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主体工程。始终把法治作为政府履职的生命线,严格落实街道《行政应诉与复议办理办法》规定,提升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4件,胜诉率同比提升8%。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制定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梳理基层权责事项183项,并逐一列出实施依据、明确责任事项,提升依法行政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制定全区首个街道《合同审查办法》,将街、村两级订立的合同全部纳入法治审查范围,有效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有效利用,共审查合同75件。
(二)坚持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民生保障。依托司法所打造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整合法律援助初审、行政复议接待、公证业务咨询、立法意见收集、多元解纷服务、执法监督受理等6类业务,探索建立“一所一站六点”的116基层法律服务模式,打造“15分钟法律服务圈”,全年提供法律服务1100余人次。坚持面向农村、因地制宜,制定印发《通远街道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努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3场。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面向辖区企业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阵地、窗口、服务“三个前移”,积极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坚持把法治方式作为推动发展动能。紧紧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升级、绿色发展、深化改革、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注重听取政府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好深层次问题。探索建立街道“法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每月由司法所牵头征集法务工作研判议题,组织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村组负责人以及街、村法律顾问参加联席会议,研究破解遗留问题、发展难题等,时刻保障高质量发展“在轨运行”。工作开展以来,共组织处理化解涉法涉诉问题8个,帮助村集体经济组织盘活资源2处。
(四)坚持把循法而为作为维护稳定根本。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在“访诉分离”“访调分离”上做减法,在“访诉对接”“访调对接”上做加法,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及诉讼、复议等法定途径和程序,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维权思维,变“信访优先,全部兜底”为“法治优先、拾遗补阙”,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观念,成功将9起信访案件导入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审理,有效提升群众崇尚法治、依法信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坚持把培育法治资源作为治理基础。围绕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总目标,以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为基础,以“通通调解、通通懂法、通通兜底”等一批主要做法为支撑,探索形成了“通通在办”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做法入选《全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经验材料汇编》。积极发挥乡贤作用,推选全国劳模打造“安民调解工作室”,并统筹乡村法律顾问、驻村民警、网格指导员等各类资源力量,建成何村试点建设“乡村融合治理之家”,打造面向诉讼、信访、行政复议的“调解+”模式,推动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全年排查矛盾纠纷82件,调解化解80件,化解成功率97.5%,同比提升0.5%。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街道、村组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还有不足,法治素养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治专业人才欠缺,行政执法人员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质效不高,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全面,“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还有不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通远街办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举措,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位置,聚焦任务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施治,努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建设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好地发挥出法治政法建设引领作用,使崇法向善、循法而为成为社会风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西安贡献力量。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审查(审核)。全面加强对街村两级法律顾问统筹协调,认真落实《合同审查办法》,进一步扩大法律审查的深度,除法律风险外,对合同条款的合理性提出意见建议,真正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强化依法治理导向。始终把法治作为战胜各类风险挑战的重要保障,研究制定街道《法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集法务议题,组织街、村法律顾问和相关科室单位参加会议,研究法务问题处理方案和意见,发挥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三)进一步提升行政调解质效。针对行政应诉与行政复议工作,建立“一案一策一专班”,全面分析案件起因、焦点、走向、后果等,严格落实“诉调对接”“复调对接”机制,推动诉前、诉中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四)进一步夯实基层法治根基。认真落实我区“八五”普法规划,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的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大普法格局,努力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