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事处单位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讨论决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创建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体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7、 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8、办理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事处的决算单位构成

通远街道办事处机关内设党政办、综治办、财政所、社会事务、农业、计划生育、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站、所、室。

办公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夏季工作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事处设行政单位 1 个;事业单位 2 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0 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1 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0 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

2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事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事业

3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事处镇水利水保站

事业

三、部门决算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总计13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90人,实有人员113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95人,离退休人员20人。

如图:

四、西安市高陵区通远街道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8891.52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80.3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5)上年结转和结余359.76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1.22万元,为拆迁征地收入。

2、支出总计7735.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26.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043.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3.04万元.

(2)项目支出2696.9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1516.26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0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1516.26万元)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911.22万元,为拆迁征地支出。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6.87万元,项目支出2696.92万元。基本支出比上年1866.92万元增加了259.95万元,主要为目标考核奖发放资金和人员增加而产生的相关经费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999.28万元增加了1697.64万元,主要为项目调整变化。与上年对比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比上年增加了1957.6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496.1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比上年629.82万元减少133.72万元,主要人员调动和部分调整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经费随之变化。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2.75万元。是指履行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业务支出。比上年30.37增加了292.38万元,主要为相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增加和部分行政运行费用调整到该科目。

(3)事业运行918.26万元。是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比上年537.96万元增加了380.3万元,主要为事业人员增加和事业考评奖资金增加。

(4)人大事务支出2.53万元。是反映人大代表慰问及经费相关支出。比上年增加2.53万元,主要由于上年未安排人大事务相关预算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其他司法支出3万元。主要为司法信访维稳工作。比上年增加了3万元,上年由上级部门进行决算。

(6)其他文化支出12.96万元,主要反映的村级文化站运行经费及农村书屋经费。

(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76万元,是反映的再就业及农村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76万元,上年由上级部门进行决算。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38万元,是反映的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贴发放费用。比上年增加了173.38万元,上年由计生局进行发放和年终决算。

(9)节能环保支出45.11万元,主要反映的是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及煤改洁各项补贴费用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1661.49万元。是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535.28万元减增加了1126.21万元,由于城乡社区保洁员人员变动及安排农民节相关支出加大了项目资金额度。

(11)农村综合改革支出1097.25万元。主要反映的村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和村干部补助。比上年896.39万元增加了200.86万元,主要表现在村干部人员增加和一事一议项目增加。

(1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6.04万元,主要反映农林水基本建设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72.98万元。是反映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上年67.15增加了5.83万元,主要表现为部门人员有所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3、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6.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043.8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3.04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通远街道办事处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1.22万元,支出2911.22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通远街道办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 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1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10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五、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个,生产生活补助,共涉及资金555万元。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

二级

何村社区

555

合格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年通远街道办机关运行经费合计83.04万元,比上年增加了36.81万元,主要为人员增加和相关费用支出加大。

2、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台,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通远街道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pdf

附件2-部门决算公开样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