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 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0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辖区内实施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社会发展规划,做好辖区经济组织的服务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拆迁安置工作,督促协调各项公共配套设施的落实,维护良好投资环境;负责经济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防灾救灾、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殡葬、老龄、妇幼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计、劳动就业等工作;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合疗)、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

4.做好辖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卫相关工作,维护市政基础设施;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治污减霾工作相关规定,拟订辖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公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检查督促新建、改建和改造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工作。

6.负责辖区社区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法制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协调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做好禁毒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辖区社区(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村民自建房进行安全管理;配合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法规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屋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党政办、司法所、环卫所、统计站、环保所、组织科。

二、2020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0年,我街道将上下团结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 紧紧围绕“高陵区建设大西安主城区”的发展定位,坚持党建引领、改革驱动、规划先行、项目带动、民生优先5个原则,立足区位优势,紧抓发展机遇,全力攻坚克难、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担当精神,全面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激情。

二是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做好辖域产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多管齐下发展民宿经济,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助力经济发展。

三是围绕“垃圾革命、污水革命、厕所革命”等“新三大革命”,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并把铁腕治霾作为环保工作的头号工程来抓,坚决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全面优化辖区生态环境。

四是不遗余力抓好脱贫攻坚、民政救助、平安建设、社区管理、文化服务、民生工程、耕地保护等工作,并以六项改革为抓手,盘活农村集体经济,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拟变动情况

1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本级


2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农林)


3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水务)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实有147人,本部门人员编制112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68人;实有人员147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11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45人。

图表分析如下: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64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6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56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商品服务收入的增加;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64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6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56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商品服务收入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06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56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商品服务收入的增加;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643.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206万元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56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及商品服务收入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37.53万元,较上年增加354.28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支出的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20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5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0601)7.38万元,较上年增加1.49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2.事业运行(2010650)37.57万元,较上年减少11.56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3.行政运行(2010301)573.98万元,较上年增加327.65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增加等;

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302)94.73万元,较上年增加35.18万元,原因是基层工作量加大,保障基层工作更高标准完成;

5.事业运行(2010350)1283.76万元,较上年减少155.48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6.工会事务(2012906)10.89万元,较上年增加5.11万元,原因是新增工会事务;

7.城管执法(2120104)120.59万元,较上年增加3.27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20501)101.6万元,较上年增加45.72万元,原因是环境卫生标准提上,加大运算,确保运行;

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01)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0.事业运行(2130104)21.19万元,较上年增加1.96万元,原因是人员的经费增加;

11.农产品质量安全(2130109)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1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2130304)20.54万元,较上年增加2.54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13.住房公积金(2210201)157.31万元,较上年增加61.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数调增。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5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1869.71万元,较上年减少21.79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528.42万元,较上年增加346.62万元,原因是增加主要原因为根据当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整;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8.76万元,较上年减少0.84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30.64万元,较上年增加30.64万元,原因是需对公务用车进行购买。

2.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7.5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660.88万元,较上年减少14.52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减少;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510.95万元,较上年增加342.22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调增;

机关资本性支出(503)235.64万元,较上年增加235.64万元,原因是需对公务用车及办公设备进行购置。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505)227.3万元,较上年增加227.3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补贴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8.76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万元,较上年增加206万元,主要原因是北樊村、药惠村主阵地提升等项目的资金保障。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中列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4万元,较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较上年增加0.4万元,原因是日常公务接待有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2019年和2020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2020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本部门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20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政府采购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20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37.5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6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31.67万元,较上年增加25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街办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本部门无2019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这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见附件2内容)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预算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及省市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信息是指经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等信息。

第三条 预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领导下,财政所负责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二)按规定组织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鹿苑街道办事处预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部门预算内容, 包含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及报表以及预算收支增减变化、“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预算绩效等情况的说明。预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性质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部门预算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

第七条 部门预算信息在区财政局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定密、解密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57号)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责任明确.

第九条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印发的《2019年省对市县激励性转移支付办法》(陕财办预〔2019〕99号)、西安市财政局印发的《西安市市对区县财政激励约束办法》(市财函〔2016〕213号)文件要求,做好预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