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算包括一级预算单位高陵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二级单位预算单位高陵县建筑管理中心和高陵县房产管理所。
一、部门概况
㈠部门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政策;编制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参与编制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市控制性详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参与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组织审定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
⑶负责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统一征收城建费用;组织编制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建项目预算的审核工作及县级城建投资形成的城市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
⑷指导管理全县村镇、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指导建设信息工作。
⑸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编制房地产开发中产权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⑹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从业资质和执行资格;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招图标管理;负责执行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
⑺负责建筑业管理、培育、规范建筑市场;贯彻国家有关建设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散装水泥管理;负责建筑安装、建筑装饰行业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工程建设报建、建设工程招图标、建设标准定额、工程造价和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负责工程建设行政执行监察工作;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⑻负责制定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工作;负责城市化进程的协调管理和城市数字化工程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工作。
㈡2015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我局将继续落实项目建设突破年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幸福的现代城市新区的发展定位,切实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坚定不移地加快城市建设,为建设现代城市新区打造优良载体。
1、是积极做好已开工的昭慧东路、西闫辅道、南北六号路等重点基础设施的拆迁协调工作,投入资金2000万元做好东西九号路西延伸段(渭阳路-南北五纵路)、东外环路(南北规划路)的建设工作,力争早日建成投用;投资10607万元,开工建设西高路东延伸段道路市政工程(西韩路—西阎高速)、西高路排水工程(西韩路—南北五号路)、东西九号路(旅游大道至鹿苑大道)、西环南延伸段、陵雨干沟东延伸段改造及绿化工程(麦张小学—新建村东侧)、高陵一中接高陵运动公园天桥等工程。同时做好高陵县泾河工业园化工新材料示范基地纬四街市政工程、规划一路(十纵路)、规划二路(十一纵路、南北九号路)、安家社区西侧南北规划路等17条重点市政道路的开工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2、是投资2.8亿元继续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省、市下达的考核任务。围绕2014年市考目标任务,认真分析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在确保完成市考指标建设任务的同时做好保障性住房的销售工作,争取早日回笼资金,为下一步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3、是大力推进燃气、热力工程建设。投资900万元铺设东环路、鹿苑大道、东二环总长1917米的热力管道;投资2500万元,用于东樊安置区气化工程、西韩路公网工程、东方红路公网工程、东环城路公网工程等供气项目。督促燃气、热力企业加快管网建设施工进度,不断扩大我县供气、集中供热的覆盖面。同时突出抓好燃气、热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燃气、热力市场安全运行。
4、是继续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投资1588万元用于南新街路灯灯头改造项目、县城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东二环路及东环路共计53620平方米的道路油路面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
5是不断强化行业监管,确保房地产业、建筑业市场平稳运行。一是进一步强化房地产行业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有重点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行为,营造良好的住房消费环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切实保障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开展,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保持强有力的监管态势,研究改进监督检查方法,从注重工程实体检查向加强程序化监管深化,提高企业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的能力,确保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不动摇,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二、部门收入预算
1、2015年总收入预算2443.67万元。
2、部门支出预算
我单位共有在职财供供养人员289人,其中行政23人、事业266人;财政补助人员94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40人、遗属7人、公益性岗位10人、退休36人、离休1人。按照我县201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有关标准,核定部门2015年度支出预算244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67万元,项目支出362万元。(详细情况见附表)
附表1
高陵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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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
|
项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按大类) |
预算数 |
支出经济科目(按大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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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2443.67 |
城乡社区支出 |
2286.3 |
一、基本支出 |
2081.67 |
|
(一)公共预算拨款 |
2443.67 |
住房保障支出 |
157.37 |
工资福利支出 |
1791.32 |
|
(二)政府性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6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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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362 |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30.75 | ||||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98.25 |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33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43.67 |
本年收入合计 |
2443.67 |
本年收入合计 |
244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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