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概况
鹿苑街道位于高陵城区,下辖19个行政村,6个社区,154个村民小组,146个居民小区,总面积53.3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鹿苑、南新、鹿祥、昭慧、上林6个社区及田家、东街、高家、草市、北街5村地处城区,何家、张家、上院、古城、皇册5村地处城乡接合部,药惠村、麦张村等9村为郊村。机构设置情况:鹿苑街道办事处机关内设党政办、财政所、农办、四城联创办、统筹办、劳动保障所、民政办、统计站、计生服务站、文化站、道路办、协调办、司法,信访办、综治办等站所。
(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社区居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推进全街道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讨论决定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创建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体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7、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8、办理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鹿苑街道办事处的决算单位构成
鹿苑街道办事处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 | 行政 |
2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 |
3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水利水保站 | 事业 |
4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 事业 |
(三)部门决算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总计112人,其中行政编 制44人,事业编制68人,实有人员189人,其中行政29人,事业119人,离退休人员41人。
如图:
二、2018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鹿苑街道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宜居宜业现代城市新区目标,立足辖域实际、创新工作思路,补齐短板弱项、破解民生难题,抢抓发展机遇、力推高质量发展,辖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稳步推进。
积极对接辖区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全程提供服务,并下大力气引进和发掘项目,做到应统尽统。截止11月底,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8.88亿元,完成率10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4.33亿元,完成率8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6亿元,完成率85%;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6.12亿元,完成率90%。一是狠抓重点项目,服务经济发展。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服务保障,落实项目联系责任制,当好服务群众和企业的“店小二”,完成了红星美凯龙商业综合体一期项目、西安北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陕北风电基地750千伏输出工程项目、210国道改线项目共计960.11亩地的征迁工作,确保了北樊社区、城西社区及鹿苑现代都市农业等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序完成田家社区(二期)群众回迁安置工作,并积极做好与辖区400余家企业和2100余家个体户的对接,为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实施治污减霾和环境卫生整治综合治理网格化监管及互评机制,充分发挥辖区744名网格员、157名专职保洁员职能,持续推进扬尘治理、煤改洁、“散乱污”企业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整治、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城区煤改洁完成2058户,煤改洁整村推进完成10303户,东樊村、东街村已通过验收,拆除燃煤锅炉60台,取缔小散乱污企业58家、提升改造68家,二是统筹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及户厕改造工作。以上院村和银王村为试点,扎实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大幅提升。全面完成11个村2800座农村无害化户厕提升改造任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完成12处两路两侧“三化”工作任务,配合区级部门协调落实西咸北环线沿线、“五路”及村庄绿化用地, 共栽植绿化苗木4万余株。三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任务。指导完善村庄规划,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定守住耕地红线;坚持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土地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土地整治,狠抓防范工作,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绝不姑息。深入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行动,共计排查51家企业、1844亩大棚,发现3家企业中存在4处违建点,已全部拆除,并恢复耕种条件坚持把促投资、稳增长放在首位。所辖19个行政村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成立了经济合作组织。东街村完成了城区唯一的集贸市场东街启明农贸市场的改造工程;全街道自愿退出农村宅基地进社区共124户;已入市集体建设用地5宗25.388亩,入市成交金额共计700万元,8宗72亩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正在按程序进行;征收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费收取宅基地有偿使用费1659户542184元。
三、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16439.2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60.51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278.76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246.58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5422.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25.5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301.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4.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12997.4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事一议、公路养护、城乡环境卫生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1262.87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因物件上涨一事一议、张家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未能开工)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按照预决算数字来看,鹿苑街道办2018年年初预算资金为2120.99万元,实际全年收入16439.26万元,支出15422.97万元,超出年初预算数字1431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农村环境卫生、东街村、一事一议等资金。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鹿苑街道办2018年收入16439.26万元,支出15422.97万元与2017年对比收入增加10263.25万元,支出9950.94万元,增加率181.85%,其中:基本支出2425.52,比上年减少433.13万元,增长率-15.16%;项目支出12997.44万元,比上年增加10384.07万元,增加率391.34%,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单位项目基金以及经费增加。
3、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2018年,鹿苑街道办结转1262.87万元,其中合计项目资金1235.15万元,基本人员工资追加27.72万元。
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643.0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9.11万元。是指履行基层共青团、纪检、综治、运转、基层政权等业务支出。
(3)事业运行1093.47万元。
(4)城管执法430.84万元。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95.80万元。
(6)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17.17万元。
(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52.32万元。
(8)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150万元。
(9)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
(10)能源节约利用2.5万元
(1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891.17万元。
(1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26.39万元。
(1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5.35万元。
(1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26.51万元。
(15)住房公积金98.11万元。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人员经费2301.3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96.01万元,津贴补贴854.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400.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0.27万元。公用经费124.13万元,其中办公费67.28万元,印刷费7.51万元,其他费用49.49万元。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78.76万元。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78.76万元,其中征迁和拆迁补偿支出9146.25万元。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与2017年比会议费培训会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人员因公出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万元,和2017年一致。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主要原因为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56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政策。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270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各单位,上级单位来检查工作前往机关廉政灶就餐费用。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60.51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本年机关运行经费124.13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和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合计3366.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4.12万元,资产占比85.98%,固定资产477.09万元,资产占比14.02%,固定资产中含公务用车4辆,特殊作业用车3辆,本年度没有车辆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三、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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