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概况
鹿苑街道位于高陵城区,下辖19个行政村,6个社区,154个村民小组,146个居民小区,总面积53.39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鹿苑、南新、鹿祥、昭慧、上林6个社区及
田家、东街、高家、草市、北街5村地处城区,何家、张家、上院、古城、皇册5村地处城乡接合部,药惠村、麦张村等9村为郊村。
(一)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社区居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推进全街道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政权建设,讨论决定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组织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支持保护农民兴办各种经济组织,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创建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搞好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发展科教文卫体事业,提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息服务。
6、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上访群众,处理群体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7、 执行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8、办理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鹿苑街道办事处的决算单位构成
鹿苑街道办事处设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0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个、经费自理事业单位0个。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 | 行政 |
2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 |
3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水利水保站 | 事业 |
4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 事业 |
二、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17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46.72万元,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59.28,为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57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2017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176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02.3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了1973.6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专项资金及项目增加。
2、支出总计5472.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858.6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638.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2613.3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一事一议、公路养护、城乡环境卫生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703.98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其中包括基建未决算款703.98万元,实际结转和结余703.98万元)
(5) 201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176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02.3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了1973.63万元,主要原因由于专项资金及项目增加。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原因。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58.65万元,项目支出1384.09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894.89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3.41万元。是指履行基层共青团、纪检、综治、运转、基层政权等业务支出。
(3)事业运行693.98万元。
(4)城管执法123.72万元。
(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05.06万元。
(6)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21.24万元。
(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26.83万元。
(8)广播7.36万元。
(9)农产品质量安全5万元。
(10)公路养护12万元。
(11)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0万元。
(12)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19.45万元。
(13)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2.74万元。
(14)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万元。
(15)住房公积金94.0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按人员经费2858.65万元
公用经费220.29万元
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9.2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9.28万元,其中征迁和拆迁补偿支出659.28万元。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5%。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4%。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度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为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主要内容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7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万元,和去年一致。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1)外事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或下降0%,主要原因为0。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56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0%,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政策。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280人次。开支的主要内容为各单位,上级单位来检查工作前往机关廉政灶就餐费用。
三、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示例:2017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42.74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2.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示例: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批复01表-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批复02表-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批复03表-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批复04表-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批复05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6.批复06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7.批复07表-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批复08表-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批复09表-政府采购决算表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