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属行政单位,是部门预算中独立核算的单户录入表单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街办担负着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发展地方经济,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等职责。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工)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街)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街办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泾渭街道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基层党建工作,以基层党建凝聚发展合力,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建设“产业优化、生态优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的新高陵这一工作大局,立足打造“精品泾渭”品牌形象,深入开展“烟头革命”、“厕所革命”和“机关效能革命”,不断提升泾渭街道环境卫生面貌形象,提高为民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动以汉文化宣扬与展示为主题的“弋阳小镇”建设,创新三产服务发展新模式,打造三产服务发展亮点,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以重点项目建设为引领,大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协助做好店子王泾河大桥新建工程和西营十字跨线桥工程项目,梁村污水处理站调试完成并投入使用,继续推进沿渭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项目,以项目投资建设推动街道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二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积极争取省市区有关政策、土地、资金、人才等支持,提档升级现代服务业,扶持发展支柱产业,培育提升一批特色商业街,围绕香江国际·西安泾渭分明财富中心项目,大力推进以汉文化宣扬和展示为主题的“弋阳小镇”建设,使泾渭街道成为西安城北一个集休闲、娱乐、旅游、商住为特色的新型城镇。
三是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城市管理,严格执行城市规划,统筹城区建设和发展,加大环保执法力度,配套环保卫生设施,加强治雾减霾工作。整体规划,力争尽快完成六个村的改造任务,合理调整社区规模,科学划分网格,探索建立分片包干、层次落实、逐级负责、全面覆盖的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一村一警一队一站”工作站建设,切实抓好初访案件化解。加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投入力度。
四是继续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把该项工作贯彻于全年工作中,把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依据。继续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各项制度不流于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和监督,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五是狠抓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不断提升为民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实行为民办事限时办结制,将为民办事流程和办公电话全面公开,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的“店小二”,为广大群众提供五星级为民服务标准。
(三)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须分别说明所属部门具体情况,包含性质、经费管理方式、人员及资产情况等)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下设行政编制机构1个,事业编制机构2个。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为行政单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经费供养方式为全额财政供养,现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77人,其中:公务员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事业人员49 人。2017年收入预算17577751.25 元,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标准,核定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2017年支出预算17577751.25 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数为17577751.25 元,具体为:
1.基本支出17358751.25元;
2.项目支出219000元。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本级2017年初资产总额为19035862.7,其中固定资产11956557.21元,流动资产7079305.49元。
(四)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相关依据等情况
1.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依据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要求编制。
2.支出项目填报口径:所填报数据已区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数据进行分类填报。
(1)基本支出17358751.25元,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6314764.21元,包括在职人员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津贴,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533400元,包括办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587.04元,包括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遗属人员各项补贴和其他补助等。
(2)项目支出219000元。指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者使用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外编制的年份项目支出计划,具体详见附表。
(五)“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办事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6000元,较2016年预算100800元减少54800元,降幅54.3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元,较上年减少0元;降幅0 %,原因:上年、本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预算4000元,较上年减少4800元;降幅54.55%,原因:因财政紧张,故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
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42000元,较上半年减少50000元,降幅54.35%,原因: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之财政紧张,故进一步压缩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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