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街道党工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辖区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辖区顺利完成。
2.对辖区基层党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安全稳定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支持街道办事处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
3.负责街道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辖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政治思想教育,反映社情民意。
4.负责街道机关中层干部和所属单位班子建设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管理工作。
5.领导街道办事处和群团、社区、村委会等组织,支持和保证行政单位、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6.抓好社区和辖区无主管上级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的党建工作。
7.协助上级人大、政协组织本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视察等活动,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利。
8.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抓好街道、社区、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辖区内实施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社会发展规划,做好辖区经济组织的服务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拆迁安置工作,督促协调各项公共配套设施的落实,维护良好投资环境;负责经济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防灾救灾、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殡葬、老龄、妇幼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配合搞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计、劳动就业等工作;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合疗)、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
4.做好辖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卫相关工作,维护市政基础设施;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治污减霾工作相关规定,拟订辖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公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检查督促新建、改建和改造住宅的公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工作。
6.负责辖区社区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法制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协调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做好禁毒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辖区社区(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村民自建房进行安全管理;配合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法规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
8.协助做好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屋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抓住国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省市共建大西安的历史机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的工作基调,以全面提高群众收入和生活水平、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努力实现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高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推动基层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
二是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辖区党员干部切实贯彻落实区委“两学一做”各项要求,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
三是进一步深化与经开区的合作共建,按照“竣工一批、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总要求,全力做好吉利汽车产业园项目建设工作。
四是进一步做好保障民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抓好义务教育工作,提高教育水平;抓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对失地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围绕企业用工、三产服务、技术创新等方面,增加失地农民就业机会。
五是进一步优化辖区投资环境。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服务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等破坏投资环境的行为。继续加大对辖区内非法占地、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保障企业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六是进一步落实“七项维稳机制”,发挥司法援助中心和信访工作站的作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管委会,小事不出村组。
七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姬家街道办事处部门本级(机关)
2 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道办事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 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道办事处水利水保站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59人;实有人员117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98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万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总体收入为1565.06万元与上年总体收入1404.40万元相对比增加了160.66万元,增加率11.4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预算总体收入为1565.06万元与上年总体收入1404.40万元相对比增加了160.66万元,增加率11.4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2018年预算总体支出为1565.06万元与上年总体收入1404.40万元相对比增加了160.66万元,增加率11.4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565.06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4.40万元相对比增加了160.66万元,增加率11.4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为1565.06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4.40万元相对比增加了160.66万元,增加率11.4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
①、行政运行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2018年预算178.67万元比上年180.92万元减少2.25万元,原因为2018年预算比上年更精细化,将事业人员经费划入事业运行。
②、事业运行是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1153.24万元比上年1068.08万元增加665.14万元,原因为自收自支人员提高待遇,人员工资调整等。
③、行政运行(财政事务)是反映财政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18.22万元比上年6.27万元增加11.95万元,原因为财政人员调动调整等。
④、事业运行(财政事务)是反映财政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23.39万元比上年46.36万元减少22.97 万元,原因为财政事业人员调动调整等。
⑤、城管执法是反映城管执法人员的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40.81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40.81万元,原因为上年城管执法基本支出安排在单位本级事业运行中。
⑥、农林水支出是反映农业、林业及水利行业的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28万元比上年27.16万元增加0.84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滚动。
⑦、住房保障支出是反映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支出:2018年预算72.74万元比上年65.44万元增加7.30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滚动,缴费基数改变。
(2)项目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是指单位日常办公维修、共青团保障及纪检监察等业务支出:2018年预算50万元比上年10.17万元增加39.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征地拆迁项目增加,宣传协调工作量加大,公用经费增加预算20万元。二是2017年11月,区城市管理局给我街办调拨3辆垃圾清运车辆,要求提高垃圾清运力度和标准,增加专用燃料费15万元。三是调整增加维修(护)费10万元。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的情况:
(1)基本支出:
①基本工资326.60万元比上年270.93增加55.67万元,原因为自收自支人员提高待遇等工资性调整增加。
②、津贴补贴322.62万元比上年274.40增加48.22万元,原因为自收自支人员提高待遇等工资性调整增加。
③、奖金5.74万元比上年5.39增加0.35万元,原因为行政人员有调动。
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年金、医保等社会保障费235.20万元,比上年210.35万元增加24.85万元,原因为人员缴纳社保工资基数增加。
⑤、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9.75万元,比上年508.91万元减少19.16万元,原因主要为城管执法人员、自收自支提高待遇人员工资科目调整。
⑥、办公费36.76万元,比上年8.07增加28.69万元,原因为预算科目。
⑦、差旅费1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万元,原因综治维稳工作需要外出调查协调。
⑧、维修(护)费3万元,机关日常维修维护支出,比上年0万元增加3万元,原因为办公楼管道、线路等需要维修。
⑨、会议费0.40万元,比上年0.84万元减少0.40万元,原因为进一步压缩会议。
⑩、专用燃料费1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1万元,主要为垃圾清运车辆加油。
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4万元持平 。
12、其他交通费用 14.64万元,比上年12.96增加1.68万元,原因为。
13、生活补助1.22万元,比上年1.08 万元增加0.14万元,原因为人员待遇调整。
二、项目支出:
①、办公费2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征迁办公需要。
②、印刷费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征迁宣传资料的印制
③、咨询费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法律及相关专业性知识咨询。
④、维修(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等维护、修缮。
⑤、专用燃料费15万元,主要用于垃圾清洁车辆加油。
⑥、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征迁工作宣传、综治维稳等工作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1、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
2、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3、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公用经费预算49.5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动调整及事业人员公用经费预算科目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
西安市高陵区姬家街道办事处
2018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