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耿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政府的决定,制定辖区内实施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社会发展规则,做好辖区经济组织的服务工作;做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拆迁安置工作,督促协调各项公共配套实施的落实,维护良好投资环境;负责经济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辖区综合事务管理,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监察等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防灾救灾、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殡葬、老龄、妇幼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工作;配合好辖区科技、教育、文化、卫计、劳动就业等工作;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合疗)、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
4.做好辖区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市容环卫相关工作,维护市政基础设施;贯彻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治污减霾工作相关规定,拟定辖区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指导农村社区自治组织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服务能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委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公司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检查督促新建、改建和改造住宅的共建配套设施的落实工作。
6.负责辖区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法制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辖区实有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校园周边安全因素的排查化解工作,各类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工作;协调做好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做好禁毒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辖区社区(村)和生产经营单位及村民自建房进行安全管理;配合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的法规宣传和监督管理工作。
8.协调做好应急、防汛、防震、抢险、人防、房屋管理等工作;协调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的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包括: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1 |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本级 | 行政 |
| 2 |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事业 |
| 3 |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水利水保站 | 事业 |
| 4 |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 事业 |
三、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员116人,其中行政24人、事业9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8人

人员情况柱状图
四、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街道成立了以班子成员分别担任组长的协调领导小组,一对一抓好项目推进工作。一是全力保障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顺利推进。街道集中力量在两个月内完成了项目征地工作,仅用1个月时间基本完成了与所有群众的拆迁协议签订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房屋拆除工作。二是全力推动项目征地工作。创新工业园征地1500亩,征地款发放接近尾声;融豪三期附着物赔付基本完成;东盈物流二期征地300亩地,地面附着物发放完成80%。三是平稳推进在建项目。京通易购物流园是全区建设周期最短的大型物流项目,截止年底基本完成了2个厂房建设。另外,乾龙物流园项目完成主体钢结构的基础建设,森林公园项目成功完成了西安市第一届农民节分会场的接待任务。
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1305万元,同比增长39.99%;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773万元,同比增长3.22%;固定资产投资364895万元,同比增长50.73%;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25970万元,同比增长40.6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664万元,同比增长14.50%。
街道坚持把抓好民生保障与生态环境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础。一是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拟脱贫户53户111人已全部完成脱贫相关程序如期脱贫。二是扎实落实民生政策。高度关注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在榆楚村新建幸福院1个,并加强对7个幸福院的监督和管理。三是加大深化改革工作力度。街道11个村全部成立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四是全面改善辖区生态环境散乱污”企业整治耿镇街道涉及132家,已全部完成整改。2018年,中央环保巡查组反馈的3处问题全部进行整改。无害化户厕改造完成1275座,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部门合计收入15402.87万元,2017年收入合计3553.24万元,比上年增长11849.6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垃圾焚烧项目征地拆迁增加。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8708.39万元,2017年度支出总计为3357.23万元,比上年增长5351.16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垃圾焚烧项目征地拆迁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收入总计15402.87万元。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5.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27.34万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加59.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增长12203.41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垃圾焚烧项目征地拆迁增加。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支出总计8708.39万元。基本支出1816.66万元、项目支出6891.73万元,比上年增长5307.79万元,主要原因为垃圾焚烧、煤改洁等项目增加。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5402.87万元,比上年增长11849.63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垃圾焚烧项目征地拆迁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708.39万元,比上年增长5351.16万元,主要原因垃圾焚烧项目征地拆迁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行政运行510.02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财政所行政人员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25万元。是指履行单位日常维修,综治维稳,共青团保障等业务支出。
(3)事业运行744.83万元。是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所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4)其他司法支出5.4万元,主要完成街办司法工作相关经费
(5)其他文化支出21.85万元,是反映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方面支出。
(6)新闻出版和广播支出15.6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印刷和报刊。
(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6.16万元,是反映就业扶贫方面支出。
(8)公共卫生支出63万元,是反映街办委托第三方进行农村改厕事项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12.32万元,主要是反映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利用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292.58万元,主要是反映城管执法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和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11)农林水支出421.17万元,主要反映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森林培育、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
(12)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04.63万元,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补助、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以及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8.82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21.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1402.71万元,是指机关人员的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98.80万元,其中办公费98.50万元,水电费3.79万元,差旅费2.64万元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927.33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723.92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6469.08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为723.92万元,比上年增加5745.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征地拆迁项目的增加。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6、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81万元,较上年减少6.34万元,减少39.26%;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81万元,增加3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较上年减少6.34万元,减少39.26%;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81万元,增加39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度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持平;主要原因为无人员因公出国。因公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1)2018年车辆购置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持平,主要原因为没有购置车辆。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的公务用车0辆。
(2)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1 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6.34万元,主要原因为车辆老旧使用率低; 2018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同比持平;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4、本单位当年无会议费支出情况。
5、本单位当年无培训费支出情况。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3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20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206.2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减少38.57万元,减少15.7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控经费支出,压缩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