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区划代码:610117
单位名称 |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101267759099576 | ||||
法定代表人 | 杨 琦 | 监督电话 | 12345 / 86912163 | ||
承 诺 内 容 | 承诺内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切实履行水务管理职责,高陵区水务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依法履职尽责 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严格履行水资源监督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水利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河湖生态保护等职责,全力保障民生水利、平安水利和生态水利建设。 二、严格依法行政 1. 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健全依法决策机制,重大决策必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 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持证上岗,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三、深化政务公开 1.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依法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审批结果等信息,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全过程透明化。 2. 定期发布水务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优化政务服务 1. 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杜绝群众“多次跑、多头跑”现象。 2. 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 五、强化廉政建设 1. 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 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六、健全监督机制 1. 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2. 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电话、邮箱、信访等途径受理群众投诉,确保问题及时整改。 | ||||
投诉举报邮箱 | |||||
公示网站网址 | |||||
签发人 | 杨 琦 2025年3月 30日 | ||||
备 注 | |||||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