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主体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上限 | 检查标准 | 检查计划 | 备注 |
1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 | 高陵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四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条。 | 6次 | 每二个月在陕西省双随机平台系统抽检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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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 | 高陵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四条,《西安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第七十条。 | 6次 | 每二个月在陕西省双随机平台系统抽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