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迅速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健全完善“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包村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成立督导检查组,常态化对辖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同时对已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截至目前,自查自纠环境问题50个,均已整改完成。
三是大力开展秸秆、杂草、菜蔓收集清运行动。全面清理堆积物,消除易燃隐患,降低火灾风险,力促乡村环境安全整洁。截至目前,已清运卫生死角55处,清理道路两侧及田间地头的干枯杂草、藤蔓12处。
四是街道市场监管办和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2个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各主要街道沿街门店“门前三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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