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及时组织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步骤及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包村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二是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街村干部下沉一线,结合日常群众举报线索对辖区开展排查,重点排查空置院落、空闲废旧厂房等重点区域,认真甄别,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三是逐个研判,分类整治。对摸排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一企一策开展整治。
四是加强监管,健全机制。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已完成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同时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建立长效机制,压实监管责任,坚持源头管理,避免死灰复燃。
截至目前,耿镇街道排查疑似“散乱污”企业83个,已整治、取缔疑似“散乱污”企业5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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