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落实总局第74号令暨电梯新检规宣贯培训会

为适应新形势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需要,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7月11日上午,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渭北融豪工业城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召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电梯)落实总局第74号令暨电梯新检规宣贯培训会。各所、队负责人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各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安全总监或安全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上,区局特设科科长张长江传达了市局《关于转发省局<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电梯自行检测规则>过渡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开展“特种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落实“两个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对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重点对电梯新平台启用、电梯新检规过渡期、保障重大节假日电梯安全等方面进行了安排。

区局副局长关昭强调:一、思想重视,推进落实。各所、队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人员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这几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充分发挥动态监管的作用,针对安全监察薄弱的设备,薄弱的环节,扎实开展监管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推进国家总局第74号令、电梯新检规的贯彻落实。二、务求实效,措施落地。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依法配备电梯安全总监和电梯安全员,建立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使用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完善法规标准,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人,发生事故后要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三、强化整治,细化监察。各所、队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网络作用,调动、整合各所力量,通过市场监管所网格化管理,以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压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针对于拒不整改执行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由西安市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行业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全发讲解国家总局第74号令。现场重点讲解了74号令的主要内容、人员配备的法律依据、建立安全责任体系等,并针对于大家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