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6月27日,市市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了联合检查组,开展了燃气和燃气用具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组由市市监局产品质量监督处高大志处长带队,首先对高陵区东海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在售燃气灶具、燃气热水炉、燃气快速热水器等燃气具是否取得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索证索票。执法人员同时向该企业负责人宣贯了确保燃气用具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并督促该企业要切实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措施,保证出售产品的质量。
同日,检查组对高陵区利民液化气站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该站配送燃气软管的质量状况和灌装秤的检定情况,并由省能源所技术人员对该站的液化石油气进行了监督抽样。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