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保障辖区群众食品消费质量安全,结合全市开展的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设施排查通知要求。3月5日、6日,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科联合辖区市场所,主要以超市、水果店、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肉制品销售门店以及农贸市场食品摊贩为主,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生产加工和销售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超范围加工生产和销售的情形;是否提供肉品品质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是否存在购进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原料肉,以其他畜禽肉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是否存在以低价肉制品冒充高价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情形;是否使用有色光源、可变可调光源、有色灯罩以及混用等情形;是否存在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不符合规范要求,三防设施设备不规范使用等问题。检查过程中,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食品相关制度落实,保障销售食品来源可查,过程可控、质量有保证。同时对市场开办方提出加强查验进场销售者承诺达标合格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畜禽肉产品、水产品、食用油、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监管力度,持续关注“生鲜灯”使用问题,落实常态清零,严厉打击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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