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区级部门及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3〕67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选取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局
2、西安市高陵区投资合作局
3、西安市高陵区交通运输局
4、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
6、西安乾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30日结束。
范围:主要检查2022年度财务管理、会计账务信息质量等情况,必要时可延伸至以前年度,可对被查单位会计信息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单位或下属单位进行延伸检查或调查。
三、检查依据及重点内容
检查依据:本次会计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西安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央八项规定及“六条禁令”》《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内容:
(一)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检查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执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相关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四、举报电话:029-86910491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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