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西安高陵金芳诊所卫生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违法所得(万元)处罚决定日期

西安高陵金芳诊所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2610117MA6U7NQH0K

张金芳

高卫医罚〔2025〕6号

轻微违法

该诊所病史采集不完整、超说明用药,未严格遵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

警告;罚款

警告; 罚款金额15000元

1.5

0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