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市财函〔2023〕675号)要求,区财政局于2023年9月份组织实施了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局印发了《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高财函〔2023〕232号),成立检查组,于2023年9月份对西安市高陵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事处、西安市高陵区投资合作局、西安市高陵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西安乾昊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重点企业2022年度会计账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二、检查的整体情况
本次检查情况整体较好,各单位基本能按照《政府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了会计账簿,日常业务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了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会计信息质量总体水平良好,会计核算能够做到真实合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存在的共性问题:一是内控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六个单位在存货管理、业务管理、收入管理、合同管理、预算管理以及报销审批等方面管理制度缺失。二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表现为: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未见到2022年固定资产盘点表。
个性问题:个别单位存在应计未计固定资产账,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及大额现金支付问题。
三、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检查组依法下达《财政检查决定书》,责令被查单位限期整改和完善,并将整改措施及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备案。同时,要求各单位严格遵守相关会计法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不断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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