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工伤赔偿款拿到了,多亏了你们的帮助啊,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谢谢!”6月7日一大早,来自四川省南部县的受援人李某清的妻子,将一面锦旗送到高陵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当面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表达了感谢。锦旗上“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无私奉献替弱者撑起一片蓝天”的烫金大字不仅代表了李某清通过法律援助成功维权的感恩之情,更彰显了法律援助工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

51岁的李某清自身左眼盲残疾,母亲患癌,两个子女正在上大学,全靠李某清外出务工维持家庭基本生计。2019年12月7日,正在高陵区某家具厂木工车间锯木料的李某清,不慎被锯下的料头击中右眼。李某清前后两次住院治疗,但还是没能保住右眼。这次事故导致李某清成了一名双目失明的残疾人。
李某清家属多次找到家具厂老板,提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要求,但老板始终百般抵赖,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李某清身在异乡,遭遇不测,举目无亲,陷入困境和绝望。2020年3月,李某清来到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对李某清的遭遇深表同情,立即开通“绿色通道”为其办理了援助手续,指派经验丰富的田晓江律师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同年4月27日,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某清所受伤害为工伤。经过五年的劳动仲裁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争议终于尘埃落定,拿到了180多万的工伤赔偿的胜诉判决书(2021陕0117民初594号)。至此,一波三折的维权之路总算走完,希望的曙光即将照亮前路。可是,家具厂迟迟不履行赔偿责任。为了尽快帮助李某清拿到工伤赔偿,田律师帮助李某清申请了强制执行,谁知在执行过程中,却被告知被执行人公司转移财产,原始股东将注册资本从400万减少到20万元,并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而退出了公司。经过法院的执行,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田律师一边进行调查取证,一边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在调查取证时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已经迁移至阎良区,田律师经过多翻周折,终于调取了证据材料。在证据面前被执行人想要求得执行和解,双方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履行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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