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高陵区仲裁院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申请人崔某诉被申请人西安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的争议案件,办案仲裁员在查阅案件材料时,考虑到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处理此案,仅用半小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申请人当场一次性支付崔某劳动报酬一万余元,该案件圆满解决。
近年来,高陵区仲裁院不断强化诉源治理意识,深化诉调对接,以诉前化解为手段,聚焦人民群众“急难盼愁”问题,充分运用前置调解程序的优势,将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大大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时间和成本,跑出了诉前解纷、司法为民的“加速度”,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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