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营造良好财政法治环境,今年以来,我局法制工作在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的指导支持下认真贯彻国家财政税收有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法制宣传,加强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法治意识
1、组织干部参加各类法制培训。依托学习型财政机关建设,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5月9日,财政局党委召开会议,会议传达学习《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安排今年法治工作。5月10日上午,区财政局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学习了区依法治区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通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条措施》。全年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法律法规知识4次,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党纪、法律法规学习10余次,开展以案促改专题学习会2次;认真组织全局党员参加普法无纸化等考试,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积极组织我局财政人员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件。
组织举办各类法律知识讲座,为提高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举办全区财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班和继续教育培训班等,借用会计继续教育平台,“提高全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2、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结合财政工作职能和特点,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陕西省实施方案和我市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制定了2021年“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及任务清单,明确我局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工作要求、方法和实施步骤,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各个相关科室,全面指导普法依法工作,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3、强化自查力度,确保计划落实到位。为使法制工作计划落在实处,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自查工作。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我局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普法基础工作、普法制度建设情况、集中宣传情况、普法成效和普法创新情况等方面分季度进行自查,对通过自查发现的如资料不完整等问题,积极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推动下一步普法工作有序、健康开展。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积极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坚持依法防控,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职能。坚持法治,保障经费到位,加强资金监管。及时开辟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到位,及时拨付疫情所需经费。明确经费列支渠道和相关预算调剂程序,规范资金审批程序,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坚决防止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积极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组织我局财政干部志愿者进社区、进村入户、进街道、进学校宣传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及学生的识骗防骗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电视、户外电子屏滚动播放标语打非标语。进企业广泛宣传财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财政惠民、惠企政策,让群众进一步掌握财政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民法典”“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严格规范重点领域收费行为
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摊牌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分别于3月、5月、8月,针对全区涉企收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各单位认真进行自查整改。10月至11月,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对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查,我区涉企收费市场运行良好,无违规现象发生。不存在清单外自行收费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情况。
(五)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区财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高陵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动态调整,接受社会监督。我区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明令取消、停征、缓征及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及时通知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取消、停征、缓征相关收费项目,无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等现象。
(六)开展财政专项检查
开展直达资金常态化检查。每月开展直达资金检查,对我区直达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梳理,选择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确保直达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检查6家单位,涉及内控制度、政府采购检查、财政票据检查、财政专项检查等。开展针对性的财政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法律意识,严格遵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服从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各单位更加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报表质量,达到了预防、警示、整改、提高的目的。
(七)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局在“高陵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对财政信息进行了公开,主要公开了预算执行情况;总预算、总决算情况;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明细及、工作动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二是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三是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政务服务运行系统,及时做好案件的录入、公开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积极性不高。平时注重抓资金、抓项目等工作,对普法宣传不够重视,投入不够,积极性不高。二是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法治政府建设能力需要继续提升。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一)结合财政工作,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持续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推动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制发,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
(三)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持续开展预算、决算公开等专项检查,加大“回头看”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
(四)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依法执政力度,持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加大“八五”普法各项工作开展落实。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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