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补充医疗保障省市补助资金的函

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提前预下转移支付的通知》(市财函〔2019〕2827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补充医疗保障补助资金2.625万元,其中:省级补贴资金1.31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99 其他扶贫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市级补贴资金1.31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你单位要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并严格按照相关专项管理要求统筹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相关人员待遇及时落实到位。

西安市高陵区财政局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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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