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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公开征集访谈主题、关注舆论热点、收集汇总互动信件等渠道,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解答,为公众提供权威性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保证合理化建议及时处理和反馈。
访谈内容将在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高陵电视台同时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高陵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天我们特邀区教育局副局长宋小军,给我们解读一下群众关心的招生入学有关政策。
主持人:宋局长你好,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总体要求是什么?
嘉宾: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坚持公民同招,坚持阳光招生,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义务教育良好生态。
根据前期摸排,我区2024年小学一年级生源约4028人,学位供给4525个;初一生源约3256人,学位供给3600个,全区义务段学校总体上学位供给充足。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7月12日,全区设立了61个审核点,启动招生入学信息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全区义务段学校完成资审报名6867人,其中小学3430人,初中3437人,整体情况平稳有序。
主持人:宋局长,2024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嘉宾:小学招生对象: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陵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高陵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主持人:宋局长,今年是全区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第三年,也是突破年,全区教育工作都有哪些新的政策和措施?
嘉宾:2024年,区教育局将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总基调,按照“一核两翼四驱七行动”工作思路,以擦亮“优学高陵”教育品牌为核心,锚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总目标,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是充分释放教育家办学叠加效应,由第二实验小学牵头,与南郭小学、桑家小学开展结对帮扶,着力打造“高陵好课堂联盟”,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二是发挥名校牵引带动作用。优化调整学区划分,将泾河工业园区、崇皇辖区规模以上企业职工子女纳入招生范围,扩大经发通远初级中学招生规模,满足区内群众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振兴高中教育。高陵一中、高陵三中分别与西工大附中、西安市第一中学签订结对共建协议,成立合作联建办,借力聚智,切实提升普通高中优质生源吸附力,推进区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高质提升。
主持人:宋局长,2024年我区中招工作录取情况?
嘉宾:2024年,全区九年级中考3129人,上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200人(区一中1200人,区三中1000人),中招录取占比70.31%,较2023年提升8.34个百分点,两所普通高中净增学位500个(区一中200个,区三中300个)。
主持人:宋局长,我区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具体是如何落实控辍保学工作?
嘉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政策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主持人:宋局长,2024年我区公办学校是怎么招生的?
嘉宾: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按照学区划分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完善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在学位供给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统筹协调安排入学,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学位不足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嘉宾:宋局长,我区在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具体是怎么落实的?
嘉宾: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要保障其入学;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落实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嘉宾:宋局长,普通高中录取定向生应具备哪些条件,录取规则是什么?
嘉宾:普通高中定向生需具备“在生源初中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方具备定向生源资格。
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志愿,不得限制学生报考。在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中,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
主持人:宋局长,我区在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面有哪些纪律要求?
嘉宾:具体来讲,要做到“七个严、三个不得”: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