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流程答疑解惑

一、公租房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初审→区住房保障中心终审→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市级六部门联审。

联审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全省行政区内购买经营性商业用房的不予受理;

2.全市行政区内购买商品房或单位福利性分房的不予受理;

3.高陵区行政区内有宅基地的或拆迁安置的不予受理;

4.不符合其他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

二、社会家庭申请公租房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1. 申请人提交的制式诚信承诺书;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在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 (验原件) 或离婚协议档案及婚姻状况承诺书;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 (验原件) 及本人婚姻状况承诺书;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无子女的,提供婚姻状况承诺书;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购买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购买发票;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名下有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

8.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如有工商注册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9. 申请人需提供在本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务合同(作为所租住房源租金分档收取的计算依据);

10. 申请人从事个体生产经营的需提供持有本辖区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作为所租住房源租金分档收取的计算依据);

11.申请家庭成员个税查询(申请之日往前一年);

12.高陵区户口需提供无宅基地证明。

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有哪些?

答:目前我市保障方式有两种,即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四、申请E类人才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答:(一)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二)由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在本单位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单位注册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核实资料完整性。3个工作日内向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联审信息。

(四)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联审资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公安、税务、民政、工商、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联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联审结果反馈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联审结果进行终审,终审意见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3个工作日内将终审结果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并向申请单位反馈终审结果。

五、申请E类人才补贴需要哪些资料?

答:个人资料:1.西安市E类人才安居申请表;2.西安市E类人才安居申报表。3.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4.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①身份证和 ②户口证明(户口本)(复印件)。5.结婚证、离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复印件)未婚人员单身承诺书。6.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7.行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要出具:①聘用书(复印件) ②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盖章子(原件)。8.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未享受其他人才安居、住房保障、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政策性、福利性保障政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国企、需出具相关证明,申请人未享受以上政策—盖单位公章。9.租赁补贴发放协议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企业资料:1.首次办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单位章子。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首次办理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司章子。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