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低保边缘家庭?
答: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具有我区户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家庭。
我区现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74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560元,在现行标准下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在740元至1110元之间,农村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在560元至840元之间,同时,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家庭,均可以在申请、审核后认定为城市或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二)低保边缘家庭的收入和财产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答:家庭收入主要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在规定期限内获得的全部货币收入及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其他应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家庭财产主要是指共同生活成员名下的动产和不动产情况。与目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是一致的。比如:家庭存款、有价证券、债券总值人均高于我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船舶以及大型农机具、工程机械;家庭拥有两套(含)以上商品房(农村新自建房)或拥有别墅,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我区人均住房面积的;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和财产状况明显偏高,如高标准装修住房,在银行有消费类贷款购买汽车、房屋;拥有企业、注册公司,且一年内有纳税记录的均认定为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财产规定条件。
(三)如何申请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呢?
答:申请认定低保边缘家庭,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家庭成员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西安市高陵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确认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家庭收入、财产及支出情况的声明等相关材料。街办自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综合运用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村(居)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予以确认,发放《西安市高陵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通知书》。
(三)对于低保边缘家庭的认定时效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答:低保边缘家庭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如果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明显变化,应当及时向街办申报,街办根据该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情况,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及时协助申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待遇,对不再符合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的,要按程序取消其资格。
(四)被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后,都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
答:目前,在民政部门,低保边缘家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待遇,一是对低保边缘家庭中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统招生,可以按程序申请享受教育资助政策;二是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一、二、三级残疾人,可以按程序申请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三是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按单人户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相关部门对低保边缘家庭也有相应的保障政策,具体情况,以相关部门的政策文件为准。


陕公网安备610126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