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就医报销流程有哪些?

1、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要求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2、就医登记

参保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未成年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门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再办理住院挂账手续,参保居民预交押金后住院治疗。

3、费用结算

出院时(出院第一诊断符合病种目录规定)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属个人负担部分,根据预交押金情况,多退少补;属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

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5、起付线

起付标准按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5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三级特等医疗机构2000元。

6、支付比例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三级特等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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