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一、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

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办法。退休人员(含灵业就业退休人员),由统筹基金按100元/月定额划入。个人账户划入额度按照国家和省上政策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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