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复审的门诊慢性病病种(13种)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癫痫、紫癜性肾炎、硬皮病、视神经萎缩、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趾症、慢性活动性肝炎、多耐药肺结核、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二、复审病种申请携带资料
近一年来两次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及需要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三、慢性病复审指定医院
1、西安市高陵区医院;
2、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
3、西安市宝石花长庆医院;
4、西安高陵太和综合医院;
5、西安高陵济诚医院。
3、复审认定申报流程
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及复审资料至指定医院提交复审认定申请。
复审病种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2年,需在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复审认定。复审认定通过的,连续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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