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2022年7月13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市民发〔2022〕91号,以下简称《工作规程》),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规程》的制定依据
本次制定《工作规程》主要是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和《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等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借鉴外地省、市的先进经验做法,重点针对我市低保审核确认经办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基层实际,予以统一规范,加强制度创新。
二、主要内容
《工作规程》包括总则、对象条件、申办程序、日常管理、监督检查、附则,共六章四十七条。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第一到四条,明确制定目的及依据、总体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为“对象条件”。包括第五到第十一条,明确了低保的申请资格、家庭收入和财产具体标准。
1.申请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素。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2.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指该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刚性支出后,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可按照该家庭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或复审前12个月收入计算,据此确定家庭月人均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对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学、必要的就业成本支出扣减标准做了具体规定。
3.家庭财产。家庭财产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证券、基金、商业保险、债权、互联网金融资产、车辆以及房屋、林木等。对于
维持申请人家庭生产生活的必需财产明确了豁免的范围和原则。
第三章为“申办程序”。包括第十二到第三十二条,明确申请及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评估和审核确认等各程序办理时限和要求。规定自受理之日起,应当在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低保审核确认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审核确认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四章为“日常管理”。包括第三十三到第三十八条,明确了低保家庭动态管理机制、档案分级管理制度以及“互联网+救助”相关要求。
第五章为“监督检查”。包括第三十九到第四十四条,明确了监督监管、信访举报、权利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为“附则”。包括第四十五到第四十七条,明确了《工作规程》适用范围和启用期。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程财产规定同时适用于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凡之前与本规程不一致的规定,以本规程为准。本规程由西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部分。《工作规程》后附低保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动态管理、公开公示等12份有关行政文书式样,供我市各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参考和规范使用。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工作规程》于2022年5月份征求各区(县)民政局和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民政部门13条修改意见,经研究采纳13条。于2022年5月18日至6月16在西安市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作规程》依据《西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完成规范性文件登记编号,登记号:西规定〔2022〕004-民政局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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