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陵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高陵区教育局制定并印发了《高陵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1.高陵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2年高陵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和《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2〕76号)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四个坚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坚持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义务教育良好生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高陵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陵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高陵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3.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及西安市政策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4.高陵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是什么?

高陵区四所民办小学(西安高新泾河小学、高陵嘉园小学、高陵兴国小学、高陵国定小学)原则上在高陵区范围内招生,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民办初中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高陵区无民办初中)。

民办小学补录仍为全区范围,民办初中补录仍为全市范围。民办小学补录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区教育局公布高陵区民办小学补录计划。

5.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高陵区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在公办民办学校完成同步登记报名的前提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一时间段开始招生录取,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6.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招生吗?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7.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区教育局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制定本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招生入学工作;学校按照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8.如何查询高陵区招生政策相关信息?

6月22日,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相关信息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高陵昭慧好教育)查询。

9.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登记报名怎么进行?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的要求,全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登记报名,按“先入学信息审核、后登记报名”的程序进行。学生和家长登录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按照信息审核时间安排,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对登记的统筹类学生需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或审核点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取得《西安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以下简称《报名条》),取得报名条后,原则上不得放弃登记,不得删除报名条。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民办学校的,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学生选报一所民办学校。

10.公办学校入学信息审核时间及所需资料是什么?

义务段学校秋季新生入学信息审核时间为:7月9日9:00—7月21日17:00。(具体时间以各校安排为准)

(1)本区户籍学区学位

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宅基地证、监护人身份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高陵四中学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持户口簿及单位工作证明、监护人身份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学区学校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2)本区户籍统筹学位

①人户分离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在同一街办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户籍与实际居住地在不同街办人户分离,且父母在学区购房未落户的适龄儿童少年,购房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原则上在户籍地学区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②拆迁户

高陵区重点项目建设拆迁村民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拆迁安置房未交付使用、家庭临时租住的,家长须持户口簿、房屋拆迁协议或拆迁过渡证明、租房合同到租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拆迁已安置的,到安置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③集体户籍

户籍随父母在高陵区集体户上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3)非本区户籍统筹学位

①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规定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②凡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及《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取得《报名条》。

③在高陵区居住的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及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人员适龄子女。家长持户口簿、《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已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未购房的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合同、租住地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取得《报名条》。

11.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有哪些要求?

要规范入学证明材料,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12.公办学校怎样招生?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高陵区移交经开区的公办学校按照《移交协议》,由经开区保持学区划分稳定、无盲区。按照学区划分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分布、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3.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确认后可以更改志愿学校吗?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在提交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14.民办学校招生在什么情况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5.如何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安全性?

一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在使用前,需经过多家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独立检测,可靠性有专业保障。二是专业检测通过后,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检测报告直接交给公证处封存。报名数据在公证处和监督团的监督下现场下载封存,公正性有法律保障。三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单机运行,不在互联网上运行,安全性有物理隔离保障。四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工作流程全市统一,录取电脑由公证处提供,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现场安装,报名数据现场启封导入。以上措施保证报名数据和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全程安全。

16.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全市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已实施四年,技术成熟,操作规范,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办法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委托公证处全程公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17.如何获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高陵区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全市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学生及家长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18.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补录吗?补录怎么报名和录取?

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及家长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补录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补录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9.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区教育局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0.进城务工人员的范围是哪些?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但取得高陵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能表明在高陵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证明材料的务工人员。西安市其他区县、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22.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统一由特殊教育学校落实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3.入学优待政策涉及哪些群体?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24.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开放日”如何开展?

为宣传和展示全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家长更加了解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6月23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宣传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大力宣传学校质量提升成效。举行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开放日不少于3天。

25.什么是新优质学校?

从2021年起,西安市实施“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有一定办学基础且有一定提升空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从优化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聚焦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等方面提升办学品质,努力培育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注重内涵发展、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2021年全市评估认定“新优质学校”212所,2022年全市确定“新优质成长学校”215所,计划三年时间重点培育600所“新优质学校”,办好越来越多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6.初中学校宣传的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政策有哪些?

取得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资格需具备“在生源初中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在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中,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原则是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在生源初中学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7.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28.如何加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配合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29.如何防止“学托”“教育掮客”的骗局?

高陵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纪律的“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并对幼儿园大班家长和小学六年级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引导家长关注政府和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政策,不偏听偏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过程严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社会上有人宣称“可人为操作控制电脑随机录取软件,家长给一定费用即可保证摇中,如果没有被摇中将退还全部费用或部分费用”是典型的骗局,是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焦虑心理的诈骗伎俩,希望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如果发现受骗,请保全证据,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任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都不会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30.今年高陵区招生入学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时 间

工作内容

责任主体

6月22日

公布《高陵区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区教育局

6月23日起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各公办学校

7月8日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

7月9日9:00—

7月21日17:00

小学、初中入学信息审核

区教育局、各公办学校

7月10日8:00—

7月22日18:00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区教育局

7月23日12:00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区教育局

7月24日起—

8月2日

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区教育局、各公办学校

7月24日9:00

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区教育局

7月25日18:00前

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区教育局

7月26日8:00—

7月27日14:00

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

区教育局

7月27日14:00

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区教育局

7月28日—7月29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区教育局、民办学校

7月30日—8月2日

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区教育局

8月3日前

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区教育局、各学校

8月4日—8月5日

各公办、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