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陵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问答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印发〈高陵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群众关心的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1.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2023年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23〕55号)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四个坚持”:坚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坚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设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招生;坚持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构建义务教育良好生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是哪些?

小学招生对象: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高陵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初中招生对象:具有高陵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地户籍符合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

3.如何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政策规定,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招生入学信息审核期间,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区教育局备案。《通知》要求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是什么?

民办小学原则上在高陵区内招生。我区无民办初中,有选择民办初中的,请关注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民办小学补录仍为全区范围。

5.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我区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工作部署,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在公办民办学校完成同步登记报名的前提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一时间段开始招生录取,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

6.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考试招生吗?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7.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区级统筹、学校主体的工作机制。学校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按照招生方案免试入学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8.如何查询我区招生政策相关信息?

6月21日,区教育局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相关信息可在各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9.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登记报名怎么进行?

按照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的要求,我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在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xaywjy.com)(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登记报名,按“先入学信息审核、后登记报名”的程序进行。学生和家长登录高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陵昭慧好教育”微信公众号或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招生平台及其微信公众号(xaywjy)自行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审核登记表》,携带相关入学资料,到对应学区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或审核点进行入学信息审核。

学校信息审核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学区学位、统筹学位分类登记,凡统筹类学位需发放、填写《高陵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统筹类学位安排意见征询书》,指导家长合理填报意愿学校。入学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西安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登记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确定在公办学校就读的,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10.入学报名信息采集有哪些要求?

各校要按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要列出清单,并提前告知家长。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随迁子女在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

11.公办学校怎样招生?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实施单校划片,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学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按照学区划分先安排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再根据学位供给等情况,按照“提前摸底、公布学位、公开规则、参考意愿、相对就近、统筹兜底”的原则安排辖区内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符合入学条件但学校学位不足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登记造册上报区招生入学协调接待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12.民办学校网上报名确认后可以更改志愿学校吗?

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时,在提交确认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不能更改。

13.民办学校招生在什么情况下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4.如何保障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安全性?

一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在使用前,需经过多家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独立检测,可靠性有专业保障。二是专业检测通过后,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检测报告直接交给公证处封存。报名数据在公证处和监督团的监督下现场下载封存,公正性有法律保障。三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单机运行,不在互联网上运行,安全性有物理隔离保障。四是电脑随机录取系统和工作流程全市统一,录取电脑由公证处提供,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现场安装,报名数据现场启封导入。以上措施保证报名数据和电脑随机录取系统的全程安全。

15.如何保障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

全市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已实施五年,技术成熟,操作规范,录取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得到了家长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办法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委托公证处全程公证,邀请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家长代表现场全程监督,录取结果现场公布,确保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16.如何获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我区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现场将录取结果上传至招生平台,招生平台通过其微信公众号或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全市电脑随机录取结束后,学生及家长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17.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补录吗?补录怎么报名和录取?

招不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申请补录。补录对象为已报名民办学校且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补录报名时,学生及家长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招生平台或其微信公众号进行补录报名,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补录报名结束后,我区组织电脑随机录取,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补录计划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补录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18.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安排入学?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到对应学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19.随迁子女如何入学?

全区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西安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资审点审验资料,统筹安排入学。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及能表明在我区有合法稳定居住、务工和流出等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办学校审验资料,统筹安排入学。

20.随迁子女入学需要提供的“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具体是什么?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西安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

21.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意见,对具备学习能力能够到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残疾程度较重,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要保障其入学;对残疾程度严重,不能到校就读的,区特殊教育学校落实送教上门或通过远程教育的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2.入学优待政策涉及哪些群体?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23.今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开放日”如何开展?

为宣传和展示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让家长更加了解家门口的新优质学校,6月25日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举办线上或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区内学生和家长展示学校“三个课堂”成果及办学理念、师资水平、办学特色,大力宣传学校质量提升成效。

24.什么是新优质学校?

从2021年起,西安市实施“新优质学校成长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有一定办学基础且有一定提升空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从优化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聚焦课程教学改革、推动教师专业成长、培养学生综合素养等方面提升办学品质,努力培育一批教育理念科学、学校管理规范、办学特色鲜明、注重内涵发展、办学成效明显、社会声誉良好的“新优质学校”,办好越来越多群众“家门口的好学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1年-2022年全市评估认定“新优质学校”435所,2023年全市确定“新优质成长学校”170所。

25.初中学校宣传的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政策有哪些?

取得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资格需具备“在生源初中学校建立正式学籍3年以上,且连续在该校初一、初二、初三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在招生计划分配比例中,优质普通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普通高中定向生录取原则是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在生源初中学校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6.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哪些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民办学校不得以公办学校或公办学校校区、分校的名义招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中国籍学生。

27.如何加强招生工作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多方面全程监督。区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及责任人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主管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按干部隶属关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顶风违纪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继续实行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员工不打招呼、不说情、不干预招生入学工作承诺制。配合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违规违纪相关人员责任。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学托”和“教育掮客”。

28.如何防止“学托”“教育掮客”的骗局?

我区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纪律的“十项严禁”和省教育厅及市教育局有关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加强政策宣传,并对幼儿园大班家长和小学六年级家长开展政策精准宣传,引导家长关注政府和教育部门官方发布的政策,不偏听偏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过程严谨,确保公平、公开、公正。社会上有人宣称“可人为操作控制电脑随机录取软件,家长给一定费用即可保证摇中,如果没有被摇中将退还全部费用或部分费用”是典型的骗局,是不法分子利用家长焦虑心理的诈骗伎俩,希望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如果发现受骗,请保全证据,立即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任何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都不会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依据。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规依纪严肃查处。

29.今年我区招生入学的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今年我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工作内容责任主体

6月21日

公布《高陵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学区划分方案

区教育局

6月25日起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针对学区内学生及家长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各公办学校

7月7日

区教育局公布民办小学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公布民办初中招生计划

区教育局

7月8日9:00—

7月20日17:00

小学、初中入学信息审核

区教育局、各公办学校

7月9日8:00—

7月21日18:00

民办小学、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区教育局

7月22日12:00

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市教育局公布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区教育局

7月23日起—

7月31日

各公办小学、初中招生

区教育局、各公办学校

7月23日9:00

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和剩余计划数

区教育局

7月24日18:00前

公布民办学校补录计划

区教育局

7月25日8:00—

7月26日14:00

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

区教育局

7月26日14:00

公布相关民办学校补录报名人数,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录取结果

区教育局

7月27日—7月28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免试招生

区教育局、民办学校

7月29日—7月31日

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到辖区公办学校入学

区教育局

8月1日前

公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民办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区教育局、各学校

8月2日—8月3日

各公办、民办学校办理学生入学手续

各学校

30.区招生入学接待协调中心办公地址在哪里?咨询电话是什么?

接待中心办公地址:区教师进修学校院内(南新街349号);

接待中心咨询电话:029-86092603

序号学校咨询电话序号学校咨询电话

1

第一实验小学

029-86918696

19

崇皇中心小学

029-86040247

2

第二实验小学

029-86913259

20

通远中心小学

029-86080296

3

高家小学

029-86926658

21

湾子中心小学

029-86059387

4

城关小学

029-86912836

22

张卜中心小学

029-86070101

5

城关小学田家校区

029-86919568

23

耿镇中心小学

029-86060197

6

城关小学何家校区

029-86912836

24

耿镇中学

029-86060024

7

城关小学张家校区

029-86912836

25

泾渭中学

029-86030297

8

草市中心小学

029-86913395

26

张卜中学

029-86070106

9

草市中心小学

古城校区

029-86913312

27

崇皇中学

029-86040363

10

北街小学

029-86914835

28

湾子中学

029-86058184

11

安家中心小学

029-86093398

29

通远中学

029-86081618

12

安家中心小学

钓北校区

029-86093398

30

庙西中学

029-86018159

13

药惠中心小学

029-86011799

31

药惠中学

029-86012796

14

泾渭中心小学

029-86031314

32

鹿苑中学

029-86911687

15

渭滨学校(小学部)

029-86075530

33

高陵四中

029-86912359

16

姜李小学

029-86030513

34

高陵四中

昭慧校区

029-86912359

17

杨官寨小学

029-86959379

35

高陵四中

榆楚校区

029-86090121

18

船张观澜小学

029-86092300

36

特殊教育学校

029-86091608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