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近期区医疗保障局发布的《高陵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补助通告》文件关于医保退费补助问题:本人致电区政务中心、鹿苑街道办、水景社区等部门,答复均不同,模棱两可,其中有一部民政部门电话长期无人接听86915091,作为外地迁入高陵区居民,不能享受一视同仁的政策,政策是否有违公平,还有在高陵区新出生的小孩算不算高陵区户籍(身份证号610117开头)。 请给予答复!
网友:
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政策,2023年12月29日我们回复了李先生,讲解了居民医保补助范围:“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父母在高陵户籍或事业单位及原国有企业上班人员子女可给与报销”,李先生表示知晓。
西安市高陵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